第二十一章 冲锋的骑士-《无光之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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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莱森今年三十六岁,盗贼公会里为数不多的几位黄金阶公会专属刺客,但他的名声即便是在公会内也默默无闻,更别说在外界了。
这正是盗贼和刺客这种黑暗中的职业所追求的。名声这种让很多人趋之若鹜的东西,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拖累,当一个黑暗职业名声显赫众人皆知的时候,离死亡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。所以,像弗莱森这样默默无闻的,才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刺客。
不久前,他在盗贼工会接到了这个护卫任务,加入了这支挖掘队,最后跟着大家走到了危险的变异蜘蛛面前。
他也跟着进入了魔力池,并没有临阵脱逃,这可是很意外的结果。像这种明明可以置身事外却要自寻烦恼的事,很多刺客和盗贼都会选择悄悄离开,毕竟赚不到报酬事小,把命也丢在里面可就不好玩了。
但是弗莱森没有,他很有职业道德的跟着大家一起进去了,当然,他不是不想溜,如果换个时间,他早就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,他是不能溜。
本身他接受这个任务,就有着另外的目的,那可是关系到一笔巨额酬劳的另一项任务,酬劳高到让他绝不愿放弃,所以他必须跟着来,否则万一任务目标死在这里,他一个铜币都拿不到,那样估计会让他后悔一辈子。
所以他进来了,进门的过程中就隐去了身形,连传奇阶的变异蛛母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。
和那些愚蠢到和敌人近身搏杀的盗贼不一样,刺客可是高贵的艺术家,直取目标一击毙命,一击过后飘然而去,让血腥的刺杀变成艺术,这才是刺客的战斗风格,所以斩首行动当然是弗莱森的第一选择。
修尔并不是很了解帕瓦帝加的刺客,但是他自己在故乡时就客串过很多次刺客,潜入重兵防守层层警戒的敌人腹地,连续今天不吃不睡的隐藏在暗中等待时机,当敌人露出破绽时一剑刺穿敌人首领的喉咙,剑光乍闪,血色弥漫,生死只在弹指之间。
刺客之间,很多习惯是共通的,即便不在同一个世界也一样。因此修尔可以很清楚的猜到弗莱森的想法,也能估计到他的大概位置,就是因为换做是修尔自己,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。
当修尔接过指挥权,第一次高声下达命令的时候,弗莱森距离巨大的变异蛛母已经不到十米了,近到他甚至可以看清蛛母身上坚硬的刚毛和狰狞的花纹。他的周围,已经没有任何一只小蜘蛛存在,小蜘蛛都去围攻猎物了,蛛母身边一点防备也没有。
按理说,正常方式是很难保持潜行姿态,穿过潮水一样的小蜘蛛抵达它们背后的,但刺客从来都不按正常方式战斗,他们有太多花样可以出人意料了,比如说,一双鞋底中央嵌着一根半米长铁钉的特殊短靴。
这是刺客们用来通过密集的地面陷阱地带的特殊道具,普通人穿上去,就像踩着高跷一样,而且是底部极为尖利的高跷,根本无法站立,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老练刺客,才能熟练操控进退自如。
凭着一双鞋,弗莱森只花了几秒,就到了蜘蛛群的背后。不过,蜘蛛是一种很警觉的捕猎者,弗莱森始终在寻找攻击的机会,但每次找到的机会,都无法保证自己全身而退,因此他每次都放弃了攻击。
很正确的选择,耐心,才是一个刺客最重要的素质。忍耐、等待,这是刺客最锋利的武器,传说中,一个无名的刺客,藏身在小小的保险柜里忍耐了十五天,最终一击贯穿了目标的脖子,所以弗莱森不怕等待,机会总会降临的。
的确,机会终于降临了,修尔给他送来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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